

一、抢修水毁渔业生产设施,恢复养殖生产能力
加紧对被冲毁的池塘、湖泊、水库堤埂,溃口拦网、湖泊和水库闸口,“三网”养鱼围拦网,稻(莲)田养鱼田间设施,道路、水电、渔排及养殖管理房屋等所有有关设施进行仔细检查,及时封堵、修复,对堤防低的地方要加设拦网,尽量减少水产品的逃逸。
生产设施损毁严重的养殖水体,先要判断养殖水体剩余水产品的数量,再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剩余养殖水产品的逃逸,比如养殖设施被毁坏的地方可用2层拦网拦住,待洪水彻底退却后进一步修复。
二、摸清养殖水体情况,适时补放水产苗种
要认真做好受灾养殖水体内剩余水产动物情况的调查,科学地评估灾后养殖水体内现存水产动物的数量,切实做到心中有数,便于做好消毒免疫、苗种补放和后期饲养管理工作。一般可采用:一是拉网检查,进行估算;二是比照水产动物对草料、配合饲料摄食量的规律(6-9月份,草、鳊、鲂等草食性鱼类日食量为其体重的20-30%,青、草、鲤、鲫、翘嘴鮊、鲶、鳢、泥鳅、黄鳝、鳖、蛙、虾、蟹等吃食性水产养殖动物日食配合饲料为其体重的3-5%),估算养殖水体剩余水产品数量;三是根据洪灾前后吃食情况对比来估算。
1、对于水产品全部逃逸的养殖水体,可采用生石灰、漂白粉等药物彻底消毒后,投放草、鳙鱼等夏花,规格为200-400尾/斤,亩放1000-1500尾。
2、对于水产品还有一定比例存留的养殖水体,无论是养成鱼或鱼种,都可补足草、鳙鱼等夏花,规格为200-400尾/斤,虽年底起水规格不整齐,挑拣困难,增加了劳动强度,但可弥补一定的损失。一般不要采取并塘的方式,因为温度高,对鱼伤害大,死亡率高。
三、排查养殖对象病害,做好疫病防治
1、对养殖水产动物全面进行病害检查,发现其活动、吃食不正常,或有其他发病症状,应及时请水产专业人员诊断,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治疗。
2、定期检查水质,如发现变坏,可采取加注新水或泼洒微生物制剂进行水质调控,防止疫病发生。
3、发现病鱼、死鱼和其它杂物,及时捞出,不能食用的养殖动物进行无害处理。其方法是:在远离养殖水域处挖1.5米深的坑(坑的大小视死鱼多少而定),把死鱼放入,在每层死鱼间加入生石灰和漂白粉,然后填土掩埋好。并对打捞的工具、设备、人员进行消毒,防止疫病暴发。